Wan Chin - TopicsExpress



          

Wan Chin 毓民這個投票,涉及議會常規的技術判斷。為了避免事後被人誣衊,要投反對票,但技術上,修訂案部分合理,只是發揮不了關鍵作用,故此要投棄權票,顯示態度,因為估計棄權票不會影響投票結果。毓民是誠實而專業的議員。 陳雲這說法很有問題:一,修訂案的「部份合理」部份,已在原議案反映出來,要認同這部份,在原議案投贊成已足夠,毋須要在修訂案中以「棄權」作表態;二,黃毓民早已說明,在立法會表決中,棄權票等若反對票,棄權票與反對票對議決產生的結果是對等的,「估計棄權票不會影響投票結果」的假設並不成立;三,正如我多番重覆,「不會影響投票結果」並不是亂投票的藉口,除非你是真心相信修訂案是必須否決,否則就和工聯會、自由黨等口說一套、票投一套無異。難道你想黃毓民成為「嫻姐第二」? 陳雲這些謬誤,反映出其對議會常規還是停留在表面上的認知,而對於修訂案與原議案內容本身的分別,也還是不甚了了。
Posted on: Sun, 10 Nov 2013 11:06:02 +00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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